产品责任险保险合同
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产品责任险条款
一、责任范围
在本保险有效期内,由于被保险人所生产、出售的产品或商品在承保区域内发生事故,造成使用、消费或操作该产品或商品的人或其他任何人的人身伤害、疾病、死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负责时,本公司根据本保险单的规定,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对被保险人应付索赔人的诉讼费用以及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负责的诉讼及其他费用,本公司亦负责赔偿,但本项费用与责任赔偿金额之和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责任限额为限。
二、除外责任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根据与他人的协议应承担的责任,但即使没有这种协议,被保险人仍应承担的责任不在此限;
(二)根据劳动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责任;
(三)根据雇佣关系应由被保险人对雇员所承担的责任;
(四)保险产品本身的损失;
(五)产品退换回收的损失;
(六)被保险人所有、保管或控制的财产的损失;
(七)被保险人故意违法生产、出售的产品或商品造成任何人的人身伤害、疾病、死亡或财产损失;
(八)保险产品造成的大气、土地及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所引起的责任;
(九)保险产品造成对飞机或轮船的损害责任;
(十)由于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恐怖活动、谋 反、政变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任何后果所致的责任;
(十一)由于罢工、暴动、民众骚乱或恶意行为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任何后果所致的责任;
(十二)由于核裂变、核聚变、核武器、核材料、核辐射及放射性污染所引起的直接或间接的责任;
(十三)罚款、罚金、惩罚性赔款;
(十四)保险单明细表或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三、赔偿处理
(一)若发生本保险单承保的任何事故或诉讼时:
1.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对索赔方不得作出任何责任承诺或拒绝、出价、约定、付款或赔偿。在必要时,本公司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接办对任何诉讼的抗辩或索赔的处理;
2.本公司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为本公司的利益自付费用向任何责任方提出索赔的要求。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不得接受责任方就有关损失作出的付款或赔偿安排或放弃对责任方的索赔权利,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将由被保险人承担;
3.在诉讼或处理索赔过程中,本公司有权自行处理任何诉讼或解决任何索赔案件,被保险人有义务向本公司提供一切所需的资料和协助。
(二)生产出售的同一批产品或商品,由于同样原因造成多人的人身伤害、疾病或死亡或多人的财产损失,应视为一次事故造成的损失。
(三)被保险人的索赔期限,从损失发生之日起,不得超过2年。
四、被保险人义务
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严格履行下列义务:
(一)在投保时,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应对投保申请书中列明的问题以及本公司提出的其他问题作出真实、详尽的回答或描述;
(二)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根据本保险单明细表和批单中的规定按期缴付保险费;
(三)保险期满后,被保险人应将保险期间生产、出售的产品或商品的总值书面通知本公司,作为计算实际保险费的依据。实际保险费若高于预收保险费,被保险
人补充其差额,反之,若预收保险费高于实际保险费,本公司退还其差额,但实际保险费不得低于所规定的最低保险费。
本公司有权在保险期内的任何时候,要求被保险人提供一定期限内所生产、出售的产品或商品总值的数据。本公司还有权派员检查被保险人的有关帐册或记录并核实上述数据。
(四)一旦发生本保险单所承保的任何事故,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应:
1.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在7天或经本公司书面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以书面报告提供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损失程度;
2.在预知可能引起诉讼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并在接到法院传票或其他法律文件后,立即将其送交本公司;
3.根据本公司的要求提供作为索赔依据的所有证明文件、资料和单据。
(五)若在某一保险产品或商品中发现的缺陷表明或预示类似缺陷亦存在于其他保险产品或商品时,被保险人应立即自付费用进行调查并纠正该缺陷,否则,由于类似缺陷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
五、总则
(一)保单效力
被保险人严格地遵守和履行本保险单的各项规定,是本公司在本保险单项下承担赔偿责任的先决条件。
(二)保单无效
如果被保险人或其代表漏报、错报、虚报或隐瞒有关本保险的实质性内容,则本保险单无效。
(三)风险变更
保险期间,被保险人若生产、出售某种新产品或保险产品的化学成份有所变动,应在10天内书面通知本公司,并根据本公司的要求,缴纳应增加的保险费,否则本保险将不扩展承保该产品。除非经本公司书面同意,本保险单将在下列情况下自动终止:
1.被保险人丧失保险利益;
2.承保风险扩大。
本保险单终止后,本公司将按日比例退还被保险人本保险单项下未到期部分的保险费。
(四)保单注销
被保险人可随时书面申请注销本保险单,本公司亦可提前15天通知被保险人注销本保险单。对本保险单已生效期间的保险费,前者本公司按月比例计收,后者按日比例计收。
(五)权益丧失
如果任何索赔含有虚假成分,或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在索赔时采取欺诈手段企图在本保险单项下获取利益,或任何损失是由被保险人或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纵容所致,被保险人将丧失其在本保险单项下的所有权益。对由此产生的包括本公司已支付的赔款在内的一切损失,应由被保险人负责赔偿。
(六)合理查验
本公司的代表有权在任何适当的时候对被保险人的房屋、机器、设备、工作和产品或商品的风险情况进行现场查验。被保险人应提供一切便利及本公司要求的用以评估有关风险的详情和资料。但上述查验并不构成本公司对被保险人的任何承诺,本公司的检查人员如发现任何缺陷或危险时,将以书面通知被保险人,在该项缺陷或危险未被排除并使本公司认为满意之前,对其有关的或因此引起的一切责任本公司概不负责。
(七)重复保险
本保险单负责赔偿损失、费用或责任时,若另有其他保障相同的保险存在,不论是否由被保险人或他人以其名义投保,也不论该保险赔偿与否,本公司仅负责按比例分摊赔偿的责任。
(八)权益转让
若本保险单项下负责的损失涉及其他责任方时,不论本公司是否已赔偿被保险人,被保险人 ……此处隐藏3852个字…… 从保险费的缴付方式看
2、 终身寿险的类型
终身寿险按其保费缴纳的方法可分为三种类型:
(1) 连续缴费的终身寿险
(2) 限缴保费的终身寿险
(3) 趸缴保费的终身寿险
二、生存保险
生存保险是指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满,保险人给付 保险金的一种人寿保险。
三、两全保险
两全保险是被保险人无论在保险期内死亡还是生存至保险期满,保险人都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人寿保险。
(一) 两全保险的特点
1、 责任全面
2、 费率高
3、 保险金额分两部分
(二) 两全保险的主要形态
1、 普通两全保险
2、 期满双倍两全保险
3、 两全保险附加定期寿险
4、 联合两全保险
第2节 年金保险
一、年金保险的含义
(一) 年金
年金是有规则地定期
第五篇:如何正确的选择保险产品如何正确的选择保险产品
当前,国人对保险的需求量比如成黄金十年,面对如此庞大的市场趋势,对于个人或是一个家庭到底该如何去取舍?相信是所有想了解或想购买保险的朋友们都比较关心的问题,也是我们每位代理人都应该去认真思考的问题,发现有些代理人自己还没搞懂应该怎样给一个家庭做合理的保险规划,就已经上门给别人规划了,作为代理人更应该站在客户的立场考虑问题,真正为客户设计而非“设计”!
在现实生活中,一提保险,总有些让人闻风丧胆,很多人一听说“保险”,就跑的没影了、拒(本站向你推荐wWw.)人千里或是从此把你打入黑名单。到底是保险不好?还是不需要保险?还是……?
如今的保险产品市场上可谓是五花八门,如传统险,教育金、医疗、万能险,投连险,等等,想要弄懂这n多保险产品,不仅代理人需要具备一定的职业道德及一定的金融理财知识和产品结构知识,还需要朋友们具备一双慧眼,介绍几点简单的方式:
一、弄清楚为什么买保险,怎样买才适合自己或家人的保障
保险的本意是保障,购买保险,首先应该考虑保障型产品,主要有寿险、意外险、医疗保险、重疾险等。在选择保险产品时,建议以分红型产品为主,因为这类产品可以抵御通胀,防止保单贬值。最简单的例子,当您遇到风险时,保险公司赔的钱可以保证您的宝宝继续生活和学习吗?家里的亲人能继续还贷款吗?即使您不在了,家里的老人能继续自己的养老生活吗?
二、注意了解保险合同中的四个“要素”
保险产品犹如超市里面的商品一样,都是有价值和作用的,但却不是每个人都需要和有实力购买的。了解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费缴纳、保险金的领取。
三、是否有抵御通货膨胀的功能
8月份国家统计cpi增长福度达6.3%,年内增长预估达到9%,面对快速的通胀,如何合理的选择保险产品,很多客户说我不在意分红,如果万一地未来某一目出险时,保险 “能不能保险”, 几十年后如果理赔的钱还是一样多,那么有可能20-30年后得到的保险赔付只够交门诊费了,而不是起到防治风险的作用。
四、专业术语——保额,现金价值,收益(分红),保费
一般来说,保额的估算方法分为生命价值法、家庭需求法、养老储备法,三者相结合决定保障额度的高低,生命价值法是以一个人的生命价值做依据,来考虑应该购买多少保险。一般首先是估计被保险人以后的年均收入;确定退休年龄;从年收入中扣除各种税收、保费、生活费等支出,用收入×年龄来估算保额。家庭需求法,当事故发生时,可确保家人的生活准备金总额。计算方式是,将家人所需生活费、教育费、供养金、对外负债和丧葬费等,扣除既有资产,所得余额作为保额的粗略估算依据。养老储备法的估算方法 先定需求后算缺口。在确定养老保险保额时要检视自己的养老规划,测算需求,估算收入。确定实际需求的养老金额,再确定老年资金需求缺口。看看自己有没有社保养老金、固定资产投资收益(如房租)、股息分红、子女赡养等。建议购买商业养老保险所获得的补充养老金占所有养老费用的20%~40%为宜。最后,确定实际的养老险保额。一般而言,高收入者主要靠商业养老保险。中低收入家庭主要依靠社会养老险,商业养老保险作为补充。
不同的生命周期、家庭结构、收支情况,需要的保险产品而不同,保费支出也会有所调整。家庭资金安排一般可以参考简单的四三二一家庭理财法则,即收入的40%用于供房和其他投资,30%用于家庭的一般性生活开支,20%用于银行存款以应付急时之需,10%购买保险。保险属于安全层面的需求,过低的保费支出意味着不能带来足够的安全保障,而过高的保费又会带来较大压力。因此保险费的支出大约相当于年收入的10%最为合适。
在了解产品时,多问一下为什么,当所买的产品遇到风险时,保险公司是赔保额,还是赔保额+收益,还是赔保额+有效保额+收益,不同的产品带给客户的利益是不一样的,所以保险产品差别也很大!
五、什么样的代理人及保险公司合适
如今,保险产品的条款功能都比较多,如保单贷款、减额交清、可转换权益、自动垫交等等。优秀的代理人应当精确理解保险条款以及相关法规,引导投保人正确理解条款和自身权益
寿险产品一般多为长期型,需要保险代理人与投保人建立长期的联系。一个服务良好的代理人要及时告知公司的新条款和新信息,及时提醒投保人续交保费,对投保人的要求及时回应,并协助投保人做好保单的变更及理赔。对于有违规操作行为、身体欠佳或年龄过大、喜爱跳槽、业绩过差往往可能导致代理人中途离职,让保险合同成为“孤儿保单”。
专业和诚信的保险代理人有一个最显著的特点,就是一定会详细了解咨询投保人的财务状况,了解他(她)希望通过保险得到哪些保障或利益,根据财务风险评估,给出投保建议。最典型的误导就是保险代理人不分青红皂白见面
就说“某某产品非常好”、“非常合算”、“回报多么多么高”等等,这样的保险代理人建议不防慎重考虑。
经营范围是否符合《保险法》的要求,分支机构的设立必须经过批准,经营的险种也在批准之列,最好是全国性公司。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资产负债情况,经济实力等。偿付能力公司以往在赔付记录中有无拖欠拖延赔付金,公司股东的实力,经营状况越好,则偿付能力越强。
服务水平是否热情周到、恰如其分地介绍公司的险种,及时办理手续,送达保单,是否及时通报新险种、新服务,出险后赔付是否及时,是否耐心听取、真心解决顾客的投诉,是否注意与顾客的沟通,附加服务等!
以上几点希望仅对想了解保险的朋友们增加点小认识,但愿对于即使不是“专家”的您们,也可以挑选到完善的保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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