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厂房及场地租赁合同
房屋及场地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场地租赁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位置、面积
(一)、甲方将位于的房屋及场地(以下称“租赁物”)出租给乙方。经甲乙双方确认,租赁场地面积为
(二)、租赁物以包租方式出租,由乙方承担租赁期间的建设费用。
(三)、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利用租赁场地及房屋从事任何违法活动。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费用支付
(一)、租赁期限为 3 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 日止。
(二)、租赁期间乙方按每年支付场地及房屋租金元(每年按先清当年租金后再使用,逾期不交甲方将自行终止合同)。
第三条租赁物的交付及归还
(一)、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向乙方交付。乙方同意按租赁物的现状承租。
(二)、租赁期限届满,乙方无条件将所有附属物拆除清场,按租赁前原状交还给甲方。
第四条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一)、租赁期间,乙方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的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等事项。乙方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租赁物归还甲方。
(二)、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第五条免责条款
(一)、若因不可抗力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且互不承担责任。
第六条债权债务处理
(一)、承租期间,因乙方的行为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一)、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条款
(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三)、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附甲乙双方有效证件或单位印件。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
电话:电话:
第二篇:房屋(场地)租赁合同
房屋(场地)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乙双方房屋(场地)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双方应严格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中租赁的房屋(场地)位于,面积约为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用途
1、租期为年(月);自日起至年月
2、用途为:。
第三条:租金约定、给付方式及给付期限:
1、租金约定为:
2、给付方式及期限: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费用划分:
租赁期间,甲方除负责租赁物确需修理的相关费用外,其它发生的所有税、费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承租期间,乙方要合理使用其承租的房屋(场地)以及所有的附属设施,负有对承租房(地)不受外来因素损毁的责任,如因使用不当、管理不善而造成的房(地)及设施损坏的,乙方要立即负责修复或作经济赔偿。
第六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地面、墙体。确因生产经营所需而要对承租房(地)进行装修、装潢或设置对房(地)有影响设备的,乙方要把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报给甲方,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否则甲方可行使不退租(定)金、索赔损失、终止合同等权利。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依附于房屋(场地)装修装潢均无偿归甲方所有,室内外的可动产乙方可带走,不可动产甲方愿要则留,不愿要乙方要无条件将其拆除移走,恢复房(地)原状,或乙方付给甲方恢复 - 1 -
工程所发生的实际费用。
第七条: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的房屋(场地)。
1、未经甲方同意转租、转借、改变所承租房屋用途的;
2、利用所承租的房屋存放违禁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的;
3、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损害的;
4、拖欠租金累计个月以上的。
第八条: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场地),如果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但乙方应在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九条:房屋(场地)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出租的房屋(场地)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完好而能够正常使用状态交给乙方。
2、乙方在期满交还甲方房屋(场地)及设施、设备时应当保持完好而能够正常使用的状态,不得留存不该留存的物品或影响房屋(场地)的正常使用,对未经甲方同意留存的物品,在期满后的否则,无论有无价值物品甲方均有权处置,处置费用及延误房屋(场地)使用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违约责任处理约定
1、甲方不能按合同订立时间提供所出租的房屋(场地)给乙方的,逾期一日按每日向乙方支付年租金的违约金。
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出租房屋(场地)的,要按照合同总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合同总租金的%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场地)。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
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的违约金。乙方还要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国家的政策需要拆迁或改造该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二(感谢访问:Www.)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其它的约定事项
第十五条: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方签字后当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电话(手机)号码电话(手机)号码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第三篇:房屋及场地租赁合同
房屋及场地租赁合同
出租方:于庆国, 男,1974年4月2日出生,现住:加格达奇区,
身份证号:232321197404026499 电话:13804848160
承租方:刘明辉,男,1955年12月27日出生,现住:加格达奇区鹏大4号楼,身份证号码:232700195512276314,电话:13904570007。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房屋及场地租赁所涉及到的相关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 租赁房屋及场地位置、面积
1、该房屋场地座落于加格达奇区东出口道北侧(云冶矿业斜对过)。
2、房屋包括院内独立砖房和一个库房。
3、场地包括院内水泥地面场地。
二、租赁期间:自2014年4月1日起至2014年3月31日止,期间为3年。
三、租金及给付方式
1、双方议定房屋及场地年租金为贰万元(¥20140元人民币)。
2、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由承租方先行给付当年的房租壹万元,至2014年8月1日由承租方再给付剩余的租金壹万元。
3、此后每年的租金均按此方式给付。即每年的四月一日给付壹万元,八月一日再给付壹万元。
四、出租方的承诺及保证
1、出租方必须保证对所出租的房屋及场地具有所有权和租赁权,并保证承租方的使用,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如出租方不能满足承租方使用或者因其他任何原因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保证全额退还承租方交纳的当年租金,给承租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保证承租方的用水及用电,承诺不以任何理由防碍和阻止承租方
使用现有深水井和电源。
3、同意承租方拆除现有部分木板杖子,允许承租主摆设彩钢房,并同意承租方在建筑物上架设广告版及牌匾。
五、承租方的承诺及保证
1、保证对所租赁的房屋及场地不予损坏。
2、保证对所拆除的木板杖子在不租时给予恢复。
3、在租赁期间,如因承租方原因造成租赁物毁损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费用承担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承租方使用期间所发生的电费由承租方承担。
2、自本合同生效之前,如出租方对外欠缴各项费用的,均由出租方承担。
七、其他条款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2、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必须诉讼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判解决。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出租方:
承租方:
签订日期:2014年4月1日
第四篇:学校场地租赁合同
学校场地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
主要负责人:
地址:
联系电话:
承租人(乙方):xx公司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赁场地的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作项目说明
1、合作项目: “xx”校园分享会;
2、活动时间: 2014年11月18日
第二条 租赁场地
乙方承租甲方场地,面积平方米,容纳人;
第三条 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
第四条 租金
租金标为;租金支付方式为;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活动的前期宣传工作。
1)、两次海报张贴,分别是:活动前一周和活动前两天。
2)、学校提供志愿者进行宣传单页的发放。
3)、学校广播宣传2次
4)、允许在学校的校内网发送活动预告信息。
3、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活动条件,保障乙方活动的正常进行。包括以下内容:
1)、投影仪、投影幕、音响等设备,并且有老师协助调试。
2)、六个麦克风(保证其中两个为无线麦克风)。
3)、两张桌子,四把椅子。
4)、活动现场主持人一名。
5)、100名到场学生。
4、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活动。
5、乙方提供的宣传物资只能用于本次活动使用,学校不得进行他用。
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开展活动,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3、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室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
4、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活动方案等资料。
5、乙方有权在活动期间为本次活动拍摄照片及视频。
第七条保密协议
乙方和甲方均有义务履行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透露有关本合同内容项下的任何信息。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正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本合同的顺利进行;
2、任何一方没有充分、及时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他方由此所遭受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3、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时,不构成违约,无须承担违约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后,该方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可能的情况下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以尽量减少对方的损失。
第九条合同期限与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知天使行动 带着爱上路”校园分享会结束止。
2、任何一方可在另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并在该违约方收到守约方关于违约行为已发生并存在的通知的5日内仍未能对违约行为做出更正之时,可以通过向另一方发出一份书面通知的方式立即终止本合同。
3、本合同的提前终止不应影响双方于本合同提前终止日之前根据本合同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声明与保证
双方互相向对方声明、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有资格从事本合同项下之合作;
2、其授权代表已获得充分授权可代表其签署本合同;
3、其有能力履行其于本合同项下之义务;并且该履行义务的行为不违反任何对其有约束力的法律 文件的限制。
第十一条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合同附件及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签订的有关补充协议等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附件和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时,以附件和补充协议内容为准。
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的内容透露给第三方。
第十二条 租赁场地的交还
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后将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第五篇:场地租赁合同
场 地 租 用 合 同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电话:乙方租用甲方位于阿克奇街三环一巷场地(78团园林排院落)的空闲区用于牧民定居工程钢筋加工,现甲乙双方就有关上述场地租用事宜,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租用期限:1年,从2014年4月15日到2014年4月14日。
二、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标准:乙方向甲方租用上述场地,租金为每年人民币贰万元整(¥20140元)。
2.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清,协议签订后乙方在2014年5月20日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场地租赁租金计人民币贰万元整
(¥20140元)。逾期甲方将按欠缴总额的每月万分之五向乙方收取滞纳金,甲方应提前提供税务局正式税务发票,因甲方提供发票时间推迟而延误付款,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甲方承诺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再向乙方收取任何费用。在合同期限内,甲方应保证乙方能充分使用所租用的场地,确保该场存放物品安全,保证拉运物资车辆随时出入。
三、甲方保证有权利签署本合同,保证本合同项下出租给乙方的场地使用的合法性及无争议性,甲方同时保证在履行本合同的权利与义务时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
四、合同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续签合同,可延长租用期限,并续签合同,但乙方需提前2个月与甲方协商续签事宜。
五、本合同生效后,除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或不可抗力外,双方应认真履行,不得违约。合同期限届满前,任何一方单独终止合同,均应支付对方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合同总额的20%,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还要支付赔偿金。
六、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条款可予以变更或终止。
七、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2014年3月27日